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概念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文化体育和***业概念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如何区别文化体育业和***业?
一般地讲,以观众身份参与听、视、游览某项活动的行为,属于“文化体育业”税目的征收范围;对亲自参与某项活动,自娱自乐的行为,属于“***业”税目征收范围。根据以上划分标准,将表演、播映、其他文化业及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,纳入“文化体育业”征收范围;将歌厅、舞厅、卡拉OK歌舞厅、音乐茶座、台球、高尔夫球、保龄球场、游艺等纳入“***业”征收范围。
现在营改增了,营业税已经改为增值税了,但文化体育服务和旅游***服务的划分范围与营业税是一致的。两者都属于生活服务业。 一般情况下: 文化体育服务,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。 (1)文化服务,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。包括:文艺创作、文艺表演、文化比赛,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,档案馆的档案管理,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,组织举办宗教活动、科技活动、文化活动,提供游览场所。
(2)体育服务,是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、体育表演、体育活动,以及提供体育训练、体育指导、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。
***服务,是指为***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。 具体包括:歌厅、舞厅、夜总会、酒吧、台球、高尔夫球、保龄球、游艺(包括射击、***、跑马、游戏机、蹦极、卡丁车、热气球、动力伞、射箭、飞镖)。
文化体育业包括哪些?
1、文化业,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,包括表演、民间艺术、武术、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。
(1)表演,指进行戏剧、歌舞、时装、健美、杂技、民间艺术、武术、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。
(2)播映,指通过电台、电视台、音响系统、闭路电视、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、影剧院、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。
(3)其他文化业,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业务,如各种展览、培训活动,举办文学、艺术、科技讲座、演讲、报告会,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。
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。其具体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两大类:
1、文化业。包括: (1)表演:进行戏剧、歌舞、时装、健美、杂技、民间艺术、武术、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; (2)播映:通过电台、电视台、音响系统、闭路电视、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***、影剧院、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。 (3)其他文化业:各种展览、培训活动、文学、艺术、科技讲座及演讲、报告会、图书、杂志、报纸及其他资料的借阅业务等。 (4)游览场所的业务:公园、动(植)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。
2、体育业。包括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。但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,不属于体育业征税范围,而是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。 文化体育业税目适用3%的营业税税率。
旅游属于文化体育和***业吗?
现在我国所说的文化产业是文化及相关产业,比照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2)》,我们并不能说文化产业包括旅游产业,只能说包括了旅游产业中的文化消费部分。。。这一问题我专门向国家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请教过。。。“文化旅游”这一说法。。。在统计上是不存在的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文化体育和***业概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文化体育和***业概念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